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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昌公积金新政策:暂停受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2016-06-0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请问我2014年3月开始还款的商贷到现在转为住房公积... <p></p>答:是划算的。 携带完整资料前往银行办理。 需咨询公积金中心具体事宜。<br />问:请问有关军人首套购房已经商业贷款,能否转为公积... <p></p>答:可以办理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 需要你到公积金中心咨询,你是否有资质办理。 如果可以,需要和商业贷款银行协议,你筹资还清商贷,再办理你名义公积金贷款。 规定是谁名义商业贷款,只能办理谁名义公积金贷款。<br />问: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新政策2016 <p></p>答:2016年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一、提高贷款额度和年限; 二、放开省内异地贷款; 三、逐步推进商转公业务。<br />

6月2日讯:根据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决议,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新建县撤县改区后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按市城区标准执行,即: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执行时间从2016年5月16日(含)起,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

二、从2016年5月16日(含)起暂停受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待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降至85%以下后,视情恢复。

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决议,我市2016年度租房提取政策调整如下:

一、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维持不变,具体为:南昌市城区每月1000元;南昌县、湾里区每月800元;进贤县、安义县每月600元;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提取额度按照实际租房标准执行。

二、新建县撤县改区后租房提取最高限额按市城区标准执行,即:新建区每月1000元。

三、为规范提取,对未婚职工申请租房提取的,提取额度减半执行,同时职工须向管理中心作出书面婚姻状况声明。

以上通告从2016年5月16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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