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昨起征求意见
本报讯:洪家基正街12号楼是中山首个旧楼加装电梯的案例,在该楼住户近三年的努力下,电梯终于接近安装完毕。这也是中山目前为止唯一一个获得施工许可的旧楼加装电梯项目,由于申请手续复杂,中山还没有第2个获得施工许可的类似项目。
记者了解到,提交旧楼加装电梯申请的市民还是不少的。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也于昨日公布了《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公示期至2013年2月8日止。
5层或以上才能加装电梯
《办法》规定只有楼层超过5层(含5层)且未设置电梯的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的,才能根据此办法进行申请。同时,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的意向和规划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加建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
在加建电梯的建设资金和维修基金的来源方面,《办法》允许通过三种渠道筹措资金:业主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属于政府直管的公房可由管理单位利用租金收入出资加建,并通过提高租金等办法收回投资;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如果是业主按照比例分摊出资的话,业主可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用来修建电梯。
维护费由业主协商确定
《办法》规定,既有住宅如已经预留电梯井的,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预留电梯井的,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法》同时规定,电梯的安装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既有住宅加建电梯投入使用后,必须由取得相应许可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分担等由业主协商确定。
“明星楼”电梯下周安装完毕
洪家基正街12号楼的电梯自两周前开始安装,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但施工围蔽还没有撤除。谈及近三年的努力终于要成功了,住户黄伯感慨万千。黄伯希望《办法》可以让更多的人实现让自家旧楼加装电梯的心愿,“希望其他想安装电梯的人能比我们更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