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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阳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操作指南

2015-11-103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需要先确认两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有签署互贷协议。<br />

1月14日讯:1月12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即日起,在外乡工作且拥有贵阳户籍的缴存职工,可到贵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贵阳市的普通商品新房。

异地贷款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单位缴存职工,且户籍所在地为本市;

(二)申请人所购住房为用于自住的本市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三)申请人须在申请贷款时点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偿贷能力;

(五)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逾期记录不得超过累计6期(含)或连续3期(含);

(六)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

(七)符合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异地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异地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可贷款额度=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职工缴存余额×5倍。计算公式中“职工缴存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

贷款最高额度按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标准执行。

2. 异地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自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3. 异地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异地贷款申请资料

(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有共同购房人的还需填写《共同借款人申请表》;

(二)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个月内有效);

(三)申请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四)申请人(共有人)婚姻关系或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未婚或离异的需填写未婚或未再婚声明书;

(五)申请人配偶(共有人及配偶)为无业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中心出具的无业证明(三个月内有效)或有效期内的失业证,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

(六)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及个人信用报告;

(七)贵阳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需提供的购房资料

(一)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首期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购买商品房期房的需提供《贵阳市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售房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和《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购买商品房现房的需提供《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或《现房销售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有《现房销售备案登记表》的需提供该登记表;如已办理三证(产权证、契税证、土地证)的只需提供三证;

(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

异地贷款流程

异地贷款申请

(一)申请人持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及身份证、户口簿向贵阳中心城区管理部申请开立异地贷款个人账户;

(二)申请人持缴存证明及贵阳市规定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资料向贵阳中心委托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异地贷款受理及审批

(一)贵阳中心受托银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受理并上报贵阳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审批;

(二)贵阳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贷款审批工作人员在进行异地贷款审批前须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缴存地中心核实,在缴存证明上备注核实情况并加盖业务审核章;

(三)审批未通过的,受托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返还缴存证明的回执联;审批通过的,按贵阳中心贷款流程予以办理,在异地贷款发放后,由受托银行向申请人返还缴存证明的回执联;

(四)申请人将返还的缴存证明回执联提交缴存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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