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2015-10-19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201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答:《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br />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中国社保网小编提醒,要想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首先要知道公积金贷款究竟是什么意思,其实,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至于“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政策标准,没有统一的答案,建议大家可以登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政策法规栏目,查看相关的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或者拨打12329,通过人工客服进行咨询。

下面,为大家介绍三大城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仅供参考!

(1)北京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须满足上述条件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一)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二)申请人所在单位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三)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对于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上海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借款人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国有土地上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应当用于本人家庭自住。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经申请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 (一)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二) 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三) 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四) 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五) 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六) 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3)广州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4)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比例;(5)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6)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7)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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