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每月按规定强制缴存、定向使用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及其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即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缴存基数原则上一年核定一次;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缴存比例。
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5%,单位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