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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海出住房公积金新规定破解“提取难”问题

2015-10-13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2014年上海住房公积金是否有新规7月份后住房公积金... 答:暂时没有新规定,还是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 只是放宽了提取条件和额度。<br />问: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 提取问题 答: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网址:http://www.shgjj.com/ 咨询电话:021- 62441200<br />

提高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费额度,申请人无需提供收入材料证明,提取支付推行“冲还租”……上海27日公布了一系列改进公积金提取及使用的新举措,引起广泛关注。在此之前,一些地方纷纷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剑指备受诟病的公积金“提取难”。

根据上海27日公布的新规定,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房的,可按家庭月房租金额全额提取公积金;租赁商品住房的,每月最高提取金额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在支付物业费方面,居住自有产权住房,且月工资收入满足相关标准的,每月可提取的公积金由原来的不超过每月物业费的50%调整为不超过300元。

此外,以往提取公积金审核,要求申请人提供诸如工资单、单位收入证明等材料。此次政策调整后,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工资单等收入证明材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公积金中心)将直接通过申请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推算其收入水平,从而认定其是否符合提取条件。

在支付租金方面,此前申请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手续较为繁琐。而此次政策调整后,申请人提供出租人纳税证明或依法承租房屋的证明材料即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与税务部门信息系统联网等方式查询,核实房屋租赁行为的真实性。

在提取方式方面,上海还将逐步推行公积金“冲还租”方式,即申请人通过审核后,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其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冲还房租。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已有多个城市在改进公积金提取、使用等方面出台了新举措。

“通过适当放宽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条件,提高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手续,减轻职工家庭住房支出负担,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受益面,是我们完善公积金制度的一个重要方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沈正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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