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类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文住公管发〔2011〕17号):“二、非文山州地方财政供给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参照上述标准执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不得超过州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三、非公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缴存基数最低限额按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工资基数计提缴交”的规定。按照文山州统计局所公布的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3260元。
请各单位按照所在县(市)的工资基数作为核定2014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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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额上下限如何确定?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中国社保网解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额上下限,每年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经州住房公积金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计算方式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