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讯: 1、问:购买一套房,新房,希望申请公积金和商业的组合贷,这样可以申请首付25%吗?
答:按规定,如您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无论属首次还是二次,首付比例均为不低于20%(含),目前公积金贷款已不对房屋套数进行认定。停止对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 款及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您需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应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确认的住房贷款标准执行。房屋套数 的认定及首付比例均需根据您选择配套组合商业贷款的商业银行的标准执行,商业银行方面的贷款政策也是根据人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
目前,大部分职工选择配套商业性贷款的建行和工行规定如下:
1、 建行:对于名下无未结清购房款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性组合贷款的首付按25%执行;对拥有1笔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再购买普通自住房二套 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性组合贷款的首付按40%执行;对于有2笔(含)以上房贷未结清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性组合贷款。
2、工 行:对于名下无未结清购房款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性组合贷款的首付按25%执行;对拥有1笔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再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住 房公积金与商业性组合贷款的首付按40%执行;无论名下有1笔未结清购房款还是无未结清购房款的,购房非普通自住房(面积144以上或者容积1以下)申请 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性组合贷款的首付按60%执行;对于有2笔(含)以上房贷未结清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性组合贷款。
我们建议您申请贷款前先详细咨询所选择配套组合贷款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贷款政策后再考虑是否需要办理组合贷款。
如仍有疑问,请您拨打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贷款管理处电话******联系我们。
2、问:在漳州买了房,福州的住房公积金可否提取。
答:您好,可以提取。可携带购房合同、按揭合同等文件,申请即可。
3、问:在福州缴纳住房公积金在八县买房子能办理贷款吗?
答:你好,凡是福州五区八县购房,正常情况下,均可办理贷款。
4、问:在福州个人全款买过一套房,在买第二套贷款,算二套房吗?
答:你好,这样算第二套房产,可以过户到父母,或者妻子身上!建议您在买房的时候写成家人名字。
5、问:父子两共同买房,父亲有公积金,儿子用商贷,组成混合贷款,贷款年限是按父亲的还是按儿子的计算?
答:贷款年限必须统一,贷款申请人只能是一个人,以主贷人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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