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女士:我前几年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上个月起,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已超过我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了。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记者回复: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11]12号)规定,像李女士这种情况,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偿还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
需要提醒的是,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应当由本人办理,委托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办理的,提供职工本人出具的委托书、职工与配偶或者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我市已开通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申请系统,为避免申请人办理业务来回奔波,减少等候时间,申请人可以事先在网上申请,备齐资料后来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如下:
1、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
3、 采取转账还贷方式一次性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提供个人提前还贷申请书(贷款银行出具)。
4、 已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提供委托贷款银行出具的个人偿还贷款清单及贷款结清证明两样资料的原件、复印件。
5、 按期还清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委托贷款银行出具的个人偿还贷款明细清单(存折)的原件、复印件及贷款结清证明的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