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2015-11-21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商业贷款了一段时间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答: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一般购房贷款条件; 2、借款申请人已领取了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br />

新余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6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申贷人与原商业借款人为同一人。

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包括其他贷款的月还款额)。

原住房贷款为纯商业性贷款(不含组合贷款),该笔贷款正常还贷且无逾期记录。银行个人信用无其他不良记录。组合贷款不可办理本业务。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能转为组合贷款。

申贷人所购商品房已办理房产证(房产无权属争议),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申贷人产权比例不得低于50%。

申贷人原商业贷款须支持提前结清(原商贷银行开具的结清单和房地产他项权证注销委托书)。

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12个月内不受理“商转公”业务。商业贷款结清后须在1个月内提出“商转公”业务的申请,过期不再受理。

贷款额度及期限

最高额度:“商转公”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申请“商转公”时原商业银行贷款剩余本金部分;同时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最长期限:20年;且申贷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相关链接:新余住房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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