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张先生向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他已办理委托提取业务,现欲申请提前还贷,咨询是否可以将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一次性提取出来。同时在第一套住房贷款还清的情况下,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是否计算为二套房?
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知:1.其可先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银行批准且其将贷款还清的情况下,可以提取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公积金账户中余额。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区分是否为二套房,每个家庭只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两套住房。
另有一位王女士反映,她缴存的是市直住房公积金,其丈夫缴存的是省直住房公积金,现欲办理公积金贷款,咨询:1.其丈夫是否需提供收入证明;2.《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中有一项月收入需填写,该收入是否即是实际收入(与收入证明上一致);3.其实际可贷款额度;4.贷款年限如何确定。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知来电人:1.其丈夫是参与还款人,故需要提供收入证明;2.应填写实际月工资收入;3.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4.只要其有还款能力,贷款年限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