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历史存量数据问题、单位操作失误、身份证号码变更等原因导致同一个职工有两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户业务。
申请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户申请表》一份。
(2)公安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情况)。
(3)单位证明原件(单位操作错误情况)。
(4)职工身份证原件。
(5)职工公积金联名卡。
2.专办员办理: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户申请表》一份。
(2)公安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情况)。
(3)单位证明原件(单位操作错误情况)。
(4)申请并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5)申请并户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6)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