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在购买自有住房,且住房权属清晰,最终拥有该住房全部产权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帐户已封存的缴存人,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帐户启封后重新缴存满一年的缴存人,方可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本息的能力;
(二)具有我市常驻户口或当地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三)缴存、提取或启封后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四)具有交付所购住房首付资金的能力;
(五)可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或担保;
(六)资信良好,无债务负担;
(七)贷款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