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申请对象: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申请条件:
1.在一个年度以内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2.大修自住住房的;
3.工作调动、出境定居的;
4.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离退休的;
6.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8.房租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9.患危重疾病的;
10.遭受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毁、损害需重建修复的;
1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困难的;
1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支付学杂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