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省内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工资收入,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有所在单位提供的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购房契约或动迁安置协议;
4、具有所购房款总额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筹资金;
5、同意用拟购买的住房作抵押或用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质押。
凡购买市区范围内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房的职工均可申请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针对的房源主要是现房、期房及二手房和动迁安置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