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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2014

2015-11-06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是多少 答:各地不一样的,北京年上限是50040元,广州是29040, 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br />问:单位每年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答:缴存比例是不能调整的,只能调整基数,一年一次<br />问:2014年公积金缴存基数 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什么 住房... 答:各地政策可能略有差异,可以到当地社保局或者电话12333咨询人工的。<br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转发建设部等三部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137号文)的要求,我中心决定开展2014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3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上限为3741.50元×5倍=18707.50元。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下限为1010元。2014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010元的,自2014年7月1日起必须调整为1010元。

二、缴存基数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的或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超过12%的,其超出标准部分应按国家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未达我市今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我市职工今年最低工资标准。

四、以上缴存上下限执行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五、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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