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讯:市民提问:我2012年在涡阳县购买一套住房,当时是一次付清的,由于不懂拿着房产证就取了一次住房公积金,再去说不管取了,我房产虽然是一次付清,但是大部分钱是从亲戚家借的,请问我还需要什么手续可以继续取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职工购买自有住房,须在行为发生后1年内凭有效证明提出提取申请,你已经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一次性付款只能把夫妻双方的公积金一次性提出来,以后则不能再提取。如果有房贷的话可以在还贷期间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还在你个人公积金账户上,以后退休了仍然还可以提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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