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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结算住房公积金

2015-10-17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算? 答:本级单位、个人比例在10%-15%间调整,区市县单位、个人比例在7%-15%间调整,由办事处审批;市本级单位、个人比例调整到10%以下,区市县单位、个人比例调整到7%以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br />问:住房公积金是如何计算的? 答:税前月工资×10%至12%×2(单位+个人),例:税前月工资5000,公积金率10%,则月公积金=5000×10%×2=1000,其中单位和个人各500。<br />

如何结算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每项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二)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三)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

(四)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基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5000元的借款户直接可以贷款20万元,小于5000元的借款户的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的40倍计算,最高也不超过20万元。每项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离休或者退休时间后的5年。共同借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长于其中最年轻者法定离休或者退休时间后的5年。如果是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并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离休或者退休时间后的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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