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昆明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报告披露了截至2015年底,昆明市公积金缴存数额、单位数量、单位性质、政策调整等全方位数据,2015年昆明市实缴公积金单位12193家,实缴职工84.26万人。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年新增上千家企业、8万余职工缴公积金
报告显示,昆明市全年实缴公积金单位12193家,实缴职工84.26万人,缴存96.67亿元,同比增长8.78%。当年新开户单位1282家, 新开户职工8.58万人,净增单位1282家,净增职工4.07万人。
截至2015年底,缴存总额665.21亿元,缴存余额268.9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6.94%、10.41%。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5.07%和8.78%。
提取公积金的人越来越多
昆明已经取消原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中“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0%”等提取条件限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租房当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12.44万笔 70.99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73.44%,比上年同期增加2.11个百分点。
截至2015年底,提取总额396.24亿元,同比增长21.83%。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0.7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9.28%。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成 城镇企业数量占4成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0.17%,国有企业占8.36%,城镇集体企业占0.34%,外商投资企业占0.9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4.9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93%,其他占23.27%。
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体占62.10%,中等收入群体占33.80%,高收入群体占4.10%。
昆明缴公积金最多的人每月缴1704元
报告表明,2015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上限为14208.00元,凡月工资收入超过14208.00元的职工,以14208.00元为缴存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低于14208.00元的职工,以实际工资收入为缴存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5年昆明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比例仍然为12%。也就是说,按工资缴存上限14208元和最高比例12%算,昆明市缴纳公积金最多的一类人每月缴公积金1704元。
2015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工资基数下限分别为:一类区为1420.00元/月,二类区为1270.00元/月。
公积金房贷额度 双职工80万 单人40万
目前,昆明市个人住房贷款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8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17家。
报告统计,2015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0万笔56.81亿元,同比增长13.92%、33.67%。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9.44亿元。
截至2015年底,昆明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25万笔310.51亿元,贷款余额200.90亿元,同比增长13.38%、22.39%、22.85%。
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贷低1.65%
从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调整后的5年期(含)以下贷款年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至30年(含)的贷款年利率为3.25%,调整后的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比商业贷款年利率低1.65个百分点。
政策调整:可异地办理房贷
开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服务。对在云南省内其他州(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符合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
昆明中心自2015年8月1日起开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截至2015年底,共受理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37笔,贷款金额1578.10万元。
房贷新福利:房贷时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放宽贷款申请条件,下调首付款比例。申请贷款时缴存时间从开户并连续足额缴满12个月缩短为开户并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购买首套房,首付降至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拥有一套住房,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50%下调为40%。
下调按揭楼盘保证金比例。与昆明中心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金比例一律调整为5%。
延长贷款期限。借款申请人的还贷年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不超过规定的最高贷款期限。即贷款期限与主借款人的年龄之和,男职工不超过65周岁,女职工不超过60周岁,最长不超过30年。
取消贷款轮候期。购买改善型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上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结清后,允许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