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工作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海南户籍职工在琼购房可申请
自去年10月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就帮助职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连续下发文件,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掘和释放住房公积金潜力,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
海南在放宽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研究制订了《海南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实际工作地无自有住房、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每年租房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房租,且原则上不得超过3万元/年”,放宽了租房提取条件,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供了资金支撑。
同时,在分析研究异地互认政策对海南房地产市场影响、住房公积金资金需求、操作模式等的基础上,海南还立足实际,开展贷款异地互认调研,并于今年5月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明确规定在外省工作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海南户籍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向本省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贷款审批条件同本省缴存职工。这一政策不仅为异地购房者提供资金支撑,而且让住房公积金真正“活”起来。
为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海南还根据市场房价水平,适度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夫妻双方在海口、三亚、琼海、陵水购买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其他市县购买商品房的,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建造自住住房的,由10万元调整至30万元。经上述调整,有力支持了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使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海南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买房可多省8.3万元
调整后职工买房
可多省8.3万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1日正式印发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局长王艳萍表示,适度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的双赢之举,既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也能满足职工贷款需求并带来政策红利。
为何调整?
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
据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王艳萍局长介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中提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目前,我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68.98%,符合住建部要求提高贷款最高额度范围。王局长说,以前海口和三亚的最高贷款额度定为50万元,其它市县为30万元,是2008年该局根据海南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议执行的。2008年全省商品房每平米均价为5443元,到2014年全省商品房每平米均价已经攀升至9315元;以一套90平米的商品房计算,50万元贷款仅占总房价的59.64%,达不到贷款比例最高可达70%的目的。2008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08元,2014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升至24487元,收入水平的大幅提升提高了职工还贷能力,所以根据实际情况,贷款最高额度也应相应调高。
满足购房者贷款需求节省利息
有啥好处?
据王艳萍介绍,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难以满足职工购房需求。据统计,2014年,海口、三亚、琼海、陵水4市县平均房价达10582.4元,其它市县7834元,对应一套90平米的房屋价格分别为95.25万元和70.51万元;海口、三亚、琼海、陵水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才能达到最高贷款比例70%的目标,其它市县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方可达到最高贷款比例70%的目标。因此,只有适度调整提高最高贷款贷款,才能满足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
同时,相对商业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能给购房职工带来政策红利,以住房公积金贷款70万和50万30年为例,可分别节省利息29.16万元和20.83万元;即将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后,职工可多节省8.33万元。王艳萍介绍,2014年我省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5.7%,市场下沉严重影响我省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对经济发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助于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地产市场的影响力,增强对地产市场政策指示灯信号作用,有助于促进我省地产市场蓬勃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将最高贷款额度限定为夫妻双方共同缴纳,有助于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发展。
有风险吗?
不存在资金风险和资金压力
王艳萍介绍,双职工不仅还贷能力稳定,对住房公积金资金归集贡献也较大,有条件使用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会使资金风险更可控。参照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年限为30年测算,月还款额为3342元,2014年全省双职工(夫妻)月缴住房公积金额约为1642元,按缴存比例12%计算,双职工月工资为6842,扣除已缴住房公积金后,每月仅需从双方工资中拿出1700元偿还贷款,压力较小,住房公积金贷款违约风险低。
针对有人担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会造成资金不足的问题,王艳萍介绍,目前我省住房公积金资金充裕,归集额年增速高,为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提供了资金保障。截至2014年底,我省住房公积金结余75亿元,近三年归集额增长率均达15%左右。
海南下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5年以上调至3.75%
记者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已下发文件,要求各直属管理局从2015年5月1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据了解,此次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1%下调至1.85%,下调0.25个百分点。
同时,5年期(含)以下的贷款利率由3.50%下调至3.2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4%下调至3.75%,均下调0.25个百分点。
据介绍,本次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下调,将为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带来更大的政策红利,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
以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30年为例:调整前5年以上年利率4.00%,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需要偿还贷款本息2387元;贷款期限内偿还贷款利息359347元,偿还贷款本息859347元。调整后5年以上年利率3.75%,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需要偿还贷款本息2315元;贷款期限内偿还贷款利息333608元,偿还贷款本息833608元。也就是说,利率调整后,借款人利息支出可以减少25739元,平均每月可少付利息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