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核查工作的通知[沪公积金(2012)29

2015-03-26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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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公积金核查工作通知情况说明怎么写 答:公积金核查工作情况说明的通知应明确以下几点: 1、通知的单位; 2、开展核查工作的时间; 3、核查工作的范围; 4、核查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最后是发出通知的部门落款,日期。<br />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是不是每个单位为职工必须缴纳的? 答:公积金国家没有规定必须缴纳的,这个只是有些单位的一项福利而已,没有强制性要求的,全国除了公务员和教师,70%以上单位都没公积金的只有养老和医疗不给你缴纳,你才能去讨回公道的<br />问:2012年上海户口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答:单位和个人各承担缴费基数的5.5%; 缴费基数就是社保基数。新员工为工资额,老员工为上一年收入月平均额。缴费其数每年4

关于开展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核查工作的通知

沪公积金(2012)29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关于2011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11〕3号)规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各缴存单位的缴存情况开展2012年度核查工作。为确保单位2012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顺利进行,同时与2012年4月份上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相衔接,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核查工作将于2012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请各缴存单位根据建行各住房公积金经办行的通知,携带好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等相关核查材料,配合做好核查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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