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住房中心)成立于2003年11月,与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16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及省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截止2008年12月末,全市共有2061个单位、18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344800万元,期末余额194499万元;累计发放贷款7378户,贷款总额77427万元,贷款余额53653万元。为支持我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成立于2003年,从成立起就开展了一系列管理服务创新,打造住房公积金优质服务品牌。10年间既融合了“管理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转变的思想理念,也融合了现代信息技术和标准规范的服务手段,更融合了作风建设和行政权力控制的纪律要求。多年来,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先后被评为本溪市“十佳窗口单位”、市级“青年文明号”、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雷锋号”、省级“优秀青年示范岗”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