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30%二套房首付60%
因为资金使用的增长速度远远超出资金归集的增长速度,从2013年开始北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一直难以正常开展。由此,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日在答复用户咨询时表示:根据《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桂建金管【2011】11号)的文件要求,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首付比例进行调整:首套房90平米以下的首付为30%、90平方以上的首付为40%,二套房首付为60%。
以往,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开展公转商贷款业务。即商业银行与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将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转由商业银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职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期间,对因商业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由北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补贴给借款人。
不过,目前北海市的“公转商”额度已经全部用完。因为要根据广西区的资金使用计划来确定北海市的资金使用情况,但广西区的资金使用计划还没有下达,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事中心称暂时确定不了何时能继续办理此项业务。
此外,为减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压力,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2013年10月15日起实施“轮候制”。贷款轮候期间,只审核贷款材料,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目前的受理速度已经有所加快,目前已经开始受理到2014年10月份轮候的贷款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