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9月11日,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即日起,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已经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参照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据了解,此举是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推出的,意在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
另据了解,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根据房龄不同仍按原政策执行,即购买二手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依据房龄不同,分别是5年以内(含)为不低于25%、6-15年为不低于35%、16年以上为不低于5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依据房龄不同,分别是5年以内(含)为不低于35%、6-15年为不低于40%、16年以上为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