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子女考取大学可中途提取公积金
高考分数发布后,即将迎来入学季。昨日,记者从省直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低保家庭子女在考取大学后可中途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应在事件发生后12个月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自费支付部分。
需要的材料和证件如下:职工本人身份证,他人代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公积金龙卡;职工单位开具的《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支取审批表》(单位审批意见栏中需加盖财务章、法人章);经年检的《低保证》及《低保优惠证》;录取通知书;缴费通知或交费专用票据;与职工关系证明(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