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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家底”公示

2015-08-25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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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住房公积金余额一共有多少?这笔资金还在吗?不在的话用到哪里去了?这些让许多买房人一直疑惑的问题今天得出了答案。国家相关部门于6月12日联合发布了《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这份报告是自2009年6年后首次在公众面前公示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运行情况。
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2956.87亿元,比上年增长12.41%;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581.96亿元,占全年缴存额的58.52%,比上年增长13.99%;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1.51万笔、6593.02亿元,分别比上年减少13.14%、14.18%。截至2014年年底,公积金结余资金11025.1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市区个人住房贷款率存在差距。报告显示,去年,江苏省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金额最高,达到621.78亿元,发放20.63万笔,个人住房贷款率为91.33%;北京、上海、广东三地发放金额分别为307.97亿元、472.20亿元、607.94亿元,个人住房贷款比率分别为74.19%、82.05%、64.48%。而山西省仅发放了92.36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为23.9%,排名靠后。

“这一方面和住宅市场低迷有关,但也直接反映了各地金融服务的能力。”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看来,像江苏、上海等地的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度高,一方面是市场需求旺盛,另一方面是因为当地公积金服务便捷。

对于山西省的低个贷率,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指出,去年山西房地产市场比较低迷,住房需求不够旺盛,相当一部分单位搞集资建房,对商品住房的需求不足。此外,山西省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存在业务办理流程较长、审批条件过多、审批周期过长等问题。“今年住建部已经到山西省进行了督查,近几个月,山西省的个贷率提高了很多。”

张其光认为,目前个贷率确实不均衡,全国个贷率超过80%的省市区仅有7个,低于50%的有6个。“按照现行的管理体制,住房公积金由各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资金只能在城市内部使用,不能跨市调节流通,必然产生两种结果,要么资金结余过多,要么资金结余不足。”张其光表示,目前住建部正在研究探讨建立省市区内的调节机制。

此外,汪利娜指出,从2014年度的数据来看,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的风险比较大。“2014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是7581.96亿元,个人贷款发放额度6593.02亿元,把这两个数字相加,比去年缴存款额多出1200多亿元。”

在她看来,这有可能出现“入不敷出”的风险。“这也就是为什么有的省份个贷率很低,而大部分省个贷率都在50%~60%,因为吸纳的存款就十分有限。”汪利娜还指出,公积金的年度提取额大于个人贷款额度,意味着金融服务的功能弱化。

报告显示,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为677.02亿元,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154.7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87.21亿元和建设城市公租房的补充资金432.15亿元,待分配增值收益2.96亿元。

行业人士指出,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途径比较单一,仅有银行存款利息和国债两种方式。“但从披露的信息看,个人抵押贷款的利息收入反而占了大头,有1081.92亿元,因此想办法提高住房贷款的发放率很重要。”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说。

虽然认为这一次报告的内容远比2008年的数据更详尽、丰富,但汪利娜指出,报告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诸如增值收益、一些地区历史遗留的坏账等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另外,2009~2013的历史数据并没有公示,因此很多数据缺少事实及数据基础。汪利娜表示“资金来源、缴存款的变动以及资金的提取和个贷率这些反映公积金变动的数据也有必要公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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