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银发〔2015〕61号),现就本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3月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35%下调至2.10%。
二、从2015年3月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25%下调至4.00%,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0%,下调0.25个。
2015年3月1日(含3月1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2015年3月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公积金查询】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申请人持填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资料》和原件,到购(建)房屋所在地的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的县(市、区)管理部(办事处)咨询办理申请。2、贷款审查: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10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给予贷款的意见。3、签订贷款合同: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经审贷会审批同意的申请人开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申请人到委托银行办理借款合同手续。4、贷款发放:受委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贷款资金通过转账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