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指导意见》给出了四大措施:一是加大长期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支持保险机构通过债券、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计 划、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参与重大工程投资;二是发挥风险保障功能,大力支持保险机构通过工程保险、巨灾保险和再保险等方式,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的保障力 度;三是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着力解决在重大工程投资中长期困扰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税收政策落实、不动产抵押等障碍;四是加强风险管控,即加强保险机构能 力建设及属地化监管,明确市场主体、监管机构和主管部门的职责。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保险资金具有投资周期长、单笔规模大的特点,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非常吻合,但此前保险资金在参与范围、参与方式和参与程 度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困难。该负责人说,《指导意见》涵盖了近期保险资金运用的所有创新思路,不仅有利于解决保险资金长负债、短资产长期错配的问题,而且有 利于保险资金更好对接和支持实体经济,这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
专家认为,保险业自身也将在支持重大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获益匪浅。在政策的引导之下,保险业将会呈现出良性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