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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公司需从各方面进步增加营销能力

2015-12-02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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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报告建议加大另类投资
中小寿险公司
需增强盈利能力
昨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小寿险公司发展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填补了我国中小寿险公司研究领域的多项空白。《报告》称,截至今年7月,我国已经有63家专业寿险公司,其中保费规模较小的寿险公司占比近九成,合计保费占比却不到30%。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大多数中小寿险公司还处在经营亏损期,普遍没有形成资本自我补充能力。《报告》建议中小保险公司可以加大对另类投资的配置,积极申请或利用已经有的境外投资资格,拓展境外投资,逐步推行资产的全球化配置,降低投资风险。
《报告》系统性分析了2011年以来相关公司的各项一手经营数据。报告显示,截至今年7月,我国已经有63家专业寿险公司,除了保费占比达到行业总量73%的七大公司外,其他都是保费规模较小的寿险公司,合计保费占比不到30%。不过其整体发展迅速,相比2004年,中小寿险公司2014年的市场份额从当时的3.4%上升到了24%。
《报告》称,中小寿险公司近年来在产品发展战略、资产规模、投资收益、管理效率、非传统渠道发展等方面均获得了较大进步,整体发展态势呈现七大特点:一是资产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在行业中占比不断提升;二是盈利能力持续改善,整体进入盈利周期;三是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行业地位持续攀升;四是综合成本率持续下降,接近行业平均水平;五是净资产收益率整体实现正增长,与行业差距缩小;六是股东增资动作频繁,占寿险行业比重较大;七是偿付能力整体保持充足。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大多数中小寿险公司还处在经营亏损期,普遍没有形成资本自我补充能力,融资渠道单一,基本就是靠股东注资。近三年,51家中小寿险公司的股东注资达到寿险行业的比重近七成。
从2011年至2014年6月,我国中小寿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逐步提高,总体高于寿险行业整体投资收益率水平。主要原因是监管层逐步放开投资渠道,保险新政不断推出,改善了险资投资过于依靠资本市场的局面,也促进险资对接实体经济。
《报告》称,中小寿险公司投资结构具备两个基本特征:一是以固定收益类品种为主,这一特征由险资风险厌恶的属性决定,与寿险行业整体投资特征相符;二是中小寿险公司在债权计划和其他资产配置的比例高于大型寿险公司。
《报告》建议,中小保险公司可以加大对另类投资的配置,提高投资能力建设;通过组织创新和产品创新积极参与健康养老与国家重大工程、民生工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相关产业研究,积极探索公司产业链延伸的重点领域;积极申请或利用已经有的境外投资资格,拓展境外投资,逐步推行资产的全球化配置,降低投资风险。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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