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阳光人寿重疾险的保障内容
1.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确诊时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确诊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含),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合同已经过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本合同交费年数)乘以合同的年交保险费。
合同的“交费年数”指您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交费期间对应的年数。合同的“年交保险费”指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及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总的来说,重疾险就是重大疾病保险,指的是投保人投保了重疾险,过了观察期,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一些重大疾病,比如癌症、脑溢血、心肌梗塞等,或者因为意外事故导致肢体缺失等,保险公司会按照投保时的保额给付一笔保险金。阳光重疾险的性价比高,值得信赖。阳光重疾险是可以返本的,专业的保险规划师建议您在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多注意该重疾险的保障内容是否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