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症:
轻症并不是日常生活中的感冒发烧,而是在重疾险中重大疾病的早期或者轻度症状。
那重疾险中的重疾是什么呢?
重疾:
主要是指病情严重,治疗费用巨大而且不易至治愈的。
它的理赔标准还是很严格的,而且还有很多指定的条件和免除责任。
像是重大疾病的早期症状,比如说早期的原位癌就不在重疾理赔的范围内。因此为了满足这方面的需要,便有了含轻症保障的重疾险。
轻症豁免:
主要是指当被保险人罹患轻症之后,不用继续承担剩余的保费,但是重疾保障的保险合同依然有效,这个主要避免了被保险人因为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力承担保费。
比较高发的轻症:
1.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3.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手术)。
4.特定面积Ⅲ度烧伤(面积比例在10%-20%之间)。
5.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6.视力严重受损。
7.心脏辨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8.轻微脑中风。
9.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比如说原位癌。
轻症多次赔付:
除了重疾之外,其实有些产品的轻症也可以赔付多次。
其实大多数重疾险的轻症保障都是有多次赔付,不过赔付3次的比较常见,有的保险产品轻症保障甚至可以赔付7次。
虽然说轻症赔付多次是有意义的,因为轻症多发是很有可能的,尤其是对于早期的癌症来说,但是赔付的次数其实3次就已经够了,赔付7次其实没有必要,基本上是没有人会得7次轻症的。
如何挑选轻症保障?
1.保障范围:
在保费相同的情况下,选轻症多的保险产品。
2.家族病史:
因为轻症越多,保费越高,因此还是谨慎选择,比如说自己的家族病史,有心脑血管上的病史,那么选择一个不保障这类的,那么实际上并没有有效地降低风险。
轻症赔付:
1.提前给付:就是把重疾险保额当中的一部分先给付给被保险人,等到重大疾病发生时,再将剩余给付。
2.额外给付:就是额外给付被保险人一定的保险金,是不会占用重疾险的总保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