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签的后果:
1.代投保人签名:
投保人没有在保险合同上签字,而是由业务员或者是其他人进行代签,而且投保人也没有进行追认,这样的话,保险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益的,保险合同不成立。
2.代被保人签名:
如果被保险人是由第三方进行代签,而且被保险人也没有进行追认,那么被保险人可以在追认之前以书面的形式撤销。
保险代签是否有法律效力:
保险代签是否有法律效力,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说明:
1.第三人订立死亡保险合同:
如果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如果没有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话,保险合同是无效的。
而且如果是依照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如果没有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那么也不能够转让或者质押。
2.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
当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人身保险时,就不会受到相关法律的约束,但是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险金是有一定的限额。
3.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
(1)被保险人知道他人代签但是没有表示异议。
(2)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是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
(3)被保险人是同意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
这些情况下,即便被保险人没有签名或者是由其他人代签,都是可以算作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他订立保险合同并且认可保险金额的。
保险业务员代签的后果:
虽然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可以由第三方代签,但是保险业务员代签是明确绝对不可以的。
1.对于业务员来说,不管是自己替客户签名,还是默认投保人可以替被保险人签名,都会有最直接的法律责任。
而且一旦出现了由于合同产生了纠纷,保险业务员将承担全部的责任。
2.对于投保人来说,这种代签的保单一般都是视为无效单,会做出拒赔或者退保的处理,这样的话,会严重损害投保人的利益。
3.对于保险公司而言,由于这种不规范的操作,不仅会让合同失效,还会破坏保险公司的业务结构,会有一定经营风险。
因此,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亲自签名,在手续办理完好后,保存好自己的保单、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