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疾险合同终止条件 点我获取更多的重疾险知识
1.重疾险保险合同期满后,保险公司则不会再进行保障。
2.投保人在重疾险保障期间出险理赔后,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未因为保险事故导致重疾险保险标的灭失,则保险合同终止。
二、重疾险拒赔的几种情况
健康告知有虚假告知
若投保人投保重疾险之前未进行如实健康告知,出险后保险公司会再次对投保人的身体情况以及以往的疾病史进行相关调查核实,若发现有健康告知中存在的情况,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所以健康告知的时候一定要“有问必答,不问不答”,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若确实存在健康告知中描述事项,在如实告知后,保险公司也有可能根据投保人的具体情况考量是否可以进行承保,但知情不报是一定会影响到理赔的。
等待期出险
投保重疾险后,合同保障并不是即可生效的。投保后还会有一段时间的“等待期”,也叫做“观察期”,通常会有90-180天,作用就是为了避免投保人带病投保、隐瞒健康状况。被保险人若因自身原因在等待期中罹患重疾出险,保险公司不会进行理赔。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意外造成疾病出险,保险公司还是会进行理赔的。
其中,非意外情况下被保险人罹患重疾,保险公司会退还其已交保费,结束合同。若是在等待期罹患轻症,则有以下处理方式:
1.退还已缴纳保费,合同终止。
2.合同中轻症保障责任结束,保险合同不会终止,依旧存在效力。
3.已发生轻症疾病不再保障,其余轻症疾病依旧可以保障,合同约定依旧存在。
不符合理赔条件
非初次确诊患病:在重疾险中,若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在之前已经有过确诊,则保险公司不会进行赔付。
疾病未达到合同约定状态:在重疾险中除了癌症、多肢体缺失、严重III度烧伤确诊即赔,其他疾病类型都需要达到合同中规定要求才可以进行赔付。比如一些疾病需要实施了特定的治疗手段、某种手术才可以进行理赔。在投保重疾险之前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出现无法理赔的情况。
出险情况在免责条款中。重疾险常见免责条款有: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不同保险公司、不同产品在此之外可能还会有其他的免责规定,投保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并了解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可以更安心的享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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