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民保险意识的增强,重疾险的需求越来越高了,而保险公司针对用户需求而开发设计了很多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重疾险产品,尤其是在病种方面,疾病种类达到了几十种甚至上百种之多,但也会朋友问小新:疾病种类是不是越多越好呢?有什么必保的疾病种类吗?还是直接选之类的?
面对这个问题,小新总说,重疾险的不是选择疾病越多的越好,而是选择包含高发疾病的重疾的重疾险才好。我们知道,现在重疾险的疾病主要分为:重症疾病、中症疾病和轻症。到底什么疾病种类是高发的呢?下面,小新将从三个分类中给大家一一讲解下。
根据保监会的规定:重疾险必须涵盖6种高发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
据保险公司统计数据,一旦罹患大病,这6种高发疾病的发生率占到了90%。只要买到了涵盖这6种的疾病就可以预防90%的风险了!其实,如果经济条件一般,没能力承担过大的保费,那么选择含这6种疾病相对疾病种类较少的重疾险,也未尝不可!
在此基础下,市场上的所有产品基本上都包括这6种重疾,所以对于单次赔付的重疾,各家差异不大,重疾病种不是挑选的重点,而对于多次赔付的重疾险,要重点关注6种高发重疾的分组。
多次赔付的产品就是把上百种疾病,分到不同的组别,每组只能赔 1 次,赔付后该组所有疾病都失效,以后只能理赔其它组的疾病。
而不分组的重疾险,疾病理赔要更优一些,如果理赔了其中一种疾病,那么除了该病外,剩余病种都有保障。挑选重疾险分组的优先顺序是:重疾不分组 > 重疾分组(恶性肿瘤单独一组)> 重疾分组(6 大重疾尽量分开)
中症疾病是处于轻症和重疾之间的一种特殊点,比轻症疾病严重一些,但却没有达到重疾的严重程度。
小新通过对含有中症疾病产品的分析对比,发现中症的来源主要是:
1.轻症疾病升为中症疾病,理赔条件不变;2.轻症疾病升为中症疾病,理赔条件提升;3.轻症疾病升为中症疾病,理赔条件放宽;重疾疾病降为中症,理赔条件放宽。
具体的赔付比例为:轻症(赔 20-45% 保额)< 中症(赔 50-60%)< 重疾(赔 100% )
然而,市场上对中症并没有统一的规范,所以,大家购买前,还是需要看看的侧重点,否则多买也是无用!
重大疾病保障疾病中保监会规定的25种疾病已经覆盖了95%的风险和96%的理赔率,而同理的轻症疾病种类,只要包含常见的疾病就可。
常见的高发轻症,主要有9种:
1.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原位癌);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3.轻微脑中风;4.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5.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6.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手术);7. 视力严重受损;8.特定面积Ⅲ度烧伤(面积比例在10%-20%之间);9.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然而,市场上对轻症并没有统一的规范,所以,大家购买前,还是需要看看的侧重点,否则多买也是无用,但最好要涵盖以上小新所列的9种疾病,发生的概率很高。
前症是高重疾风险病症的简称,即“重疾前症”,是指患重大疾病(简称重疾或大病)前,被保险人所患的有很高概率要转成重大疾病的病种。
前症的特点:1.能明确界定责任;2.病情可控制,有可逆转点;3.病情可防范,后期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措施,可防止重大疾病的发生;4.病情可治愈,如手术等
从疾病的严重程度和赔偿的宽松程度上来说,前症对消费者有利;虽然,之前有一些产品包含了前症疾病,就目前来讲,小新觉得噱头大于实际的意义。在实际生活中,在我们现有的医疗习惯下,前症很难被发现,除非产品特别好的情况下,前症疾病高发且易发现,否则小新暂时不建议附加。
其实,不管是重疾、中症、轻症还是前症是不是疾病种类越多越好,小新想说:当然不是。
当然,在同等保费、保额和保障项目等条件下,重大疾病保险的轻症疾病种类越多越好,而重大症疾病保障种类也同理,但是如果为此增加太多的保费,这并不划算,只要包含常见的疾病就行。把钱花费在发生率极低的轻症疾病种类上,并不是明智的决定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