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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重疾险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提供了哪些保障?

2015-08-13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了什么重大疾病 答:具体病种是40种还是50种意义不大,主要是看患病率的高低,提示特别要看重症的赔付条件和关注轻症病种,轻症的赔付远远高于重症。提供参考!<br />问: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脱保了怎么办... 答:就是因为某一年没有续上保费,保险中止了,暂停了。 我想知道的是多长时间了。你现在需要做的是打客服电话,查一查帐户里里面还有多钱。如果续上的话需要多少钱,有没有违约金或者利息,有的话是多少。<br />问:中国人寿住院医疗哪些疾病免责 我在中国人寿买了康... 答:看合同,住院附加险,属于消费性的,一年交钱保一年,签字可能是授权来年的住院医疗不再保此类疾病<br />

  王先生,30岁,投保了一款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的国寿重疾险产品——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选择10年交费,年交保费1635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王先生于该款国寿重疾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王先生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王先生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王先生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本公司给付3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

  王先生已经领取或本公司应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本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扣除王先生已经领取或本公司应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二、特定疾病保险金

  王先生于该款国寿重疾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王先生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继续有效;王先生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王先生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本公司给付6万元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三、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王先生于该款国寿重疾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本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王先生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本公司给付30万元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四、身故保险金

  王先生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王先生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给付30万元身故保险金。

  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相信通过投保人王先生的案例,读者朋友对这一款国寿重疾险产品有深入认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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