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涉企财产保全中,冻结被保全企业银行账户是一种常见手段。如何在维护债权人权益的同时平衡企业正常经营,促进涉企纠纷解决效率和成本优化,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结合银行保函业务创新,推出了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制度,并最近公布了第一批入选结果。
据了解,这一制度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同意,并在天津市作为全国试点城市进行实施。在公告发布后,共有289家企业积极申报,经过专业评审,首批20家企业成功入选,涉及高端装备制造业、大宗商品供应链、大型建筑企业等10余个领域。
入选的企业将获得来自中国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等10余家银行提供的5.1亿元担保金。一旦发生法律纠纷或民事案件,不再直接冻结企业资金,而是冻结银行开具的保函,由银行先行担保。案件审理结束后,企业再与银行结算,有效减少了对企业流动资金的影响。
入选企业普遍认为,将企业的信用作为担保,用保函替代账户冻结,将信用资源转化为实际利益,成功降低了诉讼成本,解决了非必要账户冻结、农民工预存款受损等问题,有利于有效解决纠纷,使企业更加轻松应对挑战。
此外,白名单企业将接受动态监管,由法院、银行、公证处共同实施。一旦发生违约失信行为,企业将失去白名单资格。同时,法院还将不断扩大白名单范围,借助司法力量推动企业合规改革,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