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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世纪长乐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

2016-09-1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泰康世纪长乐终身分红保险具体管大病吗? 答:泰康人寿世纪长乐终身分红保险的保险责任分为两部分,包括身故保险金和红利分配。即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身故时,其受益人可以获得身故保险金;泰康人寿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经营情况分派红利。 没有重疾保障,只有身故保障!<br />问: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要交好多年 答:时间长利益越大啊!保额也越高哦<br />问:泰康人寿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 答:您好,目前泰康人寿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障计划还未接到要停售的信息,目前还在销售。<br />
所属公司: 泰康人寿 投保年龄: 0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泰康世纪长乐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经我们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保障责任范围以内,我们将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泰康附加世纪长乐重大疾病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您已交纳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数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 ,我们按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被保险人的重大疾病初次确诊日在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对于本附加合同项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主合同项下的身故保险金,我们只给付其中的一项。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载明于本附加合同“9.重大疾病定义” 。如果主合同项下有借款或其他未还款项,则我们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必须依主合同 9.4 的有关规定从本附加合同项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中扣除主合同项下的所有欠款及应付利息。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