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人寿佑健甄选重大疾病保险责任
1、基本信息: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需要在出生满28天(已健康出院)至60周岁之间,最长缴费期限可达30年,减轻了投保人的经济压力。保险期限是终身,等待期是90天,在90天内出险,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2、重大疾病保障:保障105种重大疾病,分为5组,可赔付3次。首次重疾赔付下列二者之间数额较大者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同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为零:
①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②首次发生重大疾病时本合同保单现金价值。
第二次重疾确诊需要距首次确诊180天后,首次罹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四组中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赔付100%的基本保额。
第三次重疾确诊需要距第二次确诊180天后,确诊首次罹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及第二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三组中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赔付100%的基本保额。
3、轻症疾病保障:保障45种轻症。可赔付三次,间隔期为90天,每次赔付30%的基本保额。
如果被保险人确诊时同时符合轻症疾病和重大疾病定义的,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而不予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如果保险公司已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则不再承担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首次罹患本合同所列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轻症疾病,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同时或先后达到下列疾病赔付标准的,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轻症疾病保险金。
①同时或先后达到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和激光心肌血运重建术的疾病赔付标准;
②同时或先后达到病毒性肝炎导致的肝硬化和慢性肝功能衰竭的疾病赔付标准;
③同时或先后达到单耳失聪、听力严重受损和人工耳蜗植入术的疾病赔付标准;
④同时或先后达到视力严重受损、单目失明和角膜移植的疾病赔付标准;
⑤同时或先后达到全身较小面积Ⅲ度烧伤和轻度面部烧伤的疾病赔付标准。
4、身故/疾病终末期保障:被保险人18周岁之前身故/达到疾病终末期,赔付已交保费。18周岁之后赔付100%基本保额和保单现金价值两者中较大者。
5、被保险人豁免保费:被保险人患轻症或重疾,保险公司豁免剩余保费。
二、上海人寿佑健甄选重大疾病保险怎么退保?需要什么条件?
如投保人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这里所提到的现金价值是指本合同终止日的现金价值。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