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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搭配组合 涵盖重疾保障 平安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2008)

2016-09-1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平安附加智悦人生提前给付重疾险的保险期间为( )... 答:B<br />问:我今年46岁,买了祥和万家分红型3936元和附加08定... 答:您好!这组合很好。平平安安领保额的1,5倍+分红。还管重疾,身价高,保额的2,5倍。<br />
所属公司: 平安人寿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55周岁 保障利益
平安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2008)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等待期 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下 列情形之一的:(一)“重大疾病”(见8.3),(二)因导致“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这9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8.9)发生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 10万元 被保险人经医院(见8.10)诊断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且在发生“重大疾病”后28日仍生存的,我们按照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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