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对专利法的修改,新专利法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旨在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完善专利授权制度等方面进行一系列完善,为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表示:“这体现了我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态度和决心,提高侵权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力。”
据悉,此次专利法修改新增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将赔偿数额确定为侵权人获利、权利人损失或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到5倍。同时,提高了法定赔偿额上限至500万元、下限至3万元,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明显增加违法成本,体现了加大专利保护力度、鼓励创新的导向。
竞英知识产权公司流程管理负责人王赫旸表示,在专利法此次修改中,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实质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使侵权者感受到法律的震慑力。专利维权中的赔偿低问题一直是侵权犯罪难以遏制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此,专利法的修改将促使权利人更加坚决地依法维权。同时,为解决专利案件的举证难问题,专利法进一步完善了证据规则,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负担。
王赫旸指出,专利转化和运用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促进专利转化和运用,能充分发挥专利无形资产的作用,实现专利的市场价值,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表示,此次专利法修改在促进专利转化和运用、提升专利转化服务水平方面做出了重要调整:
一是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新增相关规定鼓励单位处置职务发明相关权利,进一步激励创新,推动知识产权的运用实施,造福社会。
二是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增加专利信息方面的规定,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职责,提供专利基础数据,地方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加强专利公共服务,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
三是新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明确了开放许可声明程序要件、被许可人权利义务等内容,以解决专利技术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专利转化效率。
宋建华强调,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减免专利年费,鼓励自愿实行开放许可,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王赫旸认为,提高专利转化和运用效率对企业进行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加快自主研发步伐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