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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企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引》 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12-1548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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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数据赋予了前所未有的价值,数据知识产权因此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个新兴分支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数据赋予了前所未有的价值,数据知识产权因此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个新兴分支。最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共同推出了《北京市企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引(试行)》,旨在引导企业全面规范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业内人士指出,数据知识产权主要涉及对数据信息的保护和管理,在我国数据法治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的数字经济浪潮中尤为重要。在此背景下,《指引》在知识产权保护基础上强调了数据安全与合规,并与其他法律规范相互衔接。其重点是强调实用性与创造性数据知识产权,即对数据或以数据为基础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些智力成果包括算法、模型、软件、数据库、数据分析工具等,在商业活动中具有重要价值。

近年来,数据知识产权在法律实践中变得越来越复杂,尤其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出现了有关数据知识产权侵权和盗版问题,对相关权利人、行业以及团体的经济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为此,我国先后在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东、福建、广东以及深圳等八个地方开展试点工作,今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指引》,明确了试点工作的任务要求。对于北京市发布的《指引》,高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正志律师表示,《指引》明确了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一方面,《指引》强调数据来源的合法性,数据应当依法依规收集或按照合同约定获取;另一方面,强调数据的实用性与创造性,即受保护的数据不是未经处理的原始数据,而是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集合。

《指引》主要内容包括数据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保护以及涉外数据知识产权等方面。在数据知识产权运用方面,《指引》提出,企业可以将数据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无形资产,积极进行数据资产入表活动,提升企业价值和竞争力,也鼓励企业通过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等平台进行数据知识产权交易。此外,企业应积极参与数据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引领或参与国内外数字技术标准的制定。王正志认为,《指引》与之前的《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相互衔接,旨在解决数据资产确权问题。他指出,“数据流转不活跃、数据价值发挥不充分等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数据权属不清晰。建立数据资产登记制度是实现数据确权的最重要方式和制度保障,《指引》将登记证书作为权利人持有数据的合法凭证,鼓励将登记证书用于数据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

北京市是继深圳市、浙江省、江苏省之后又一地区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相关法律文件。《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为数据处理、个人信息处理等活动提供了有效规范。然而,在企业层面,还需要更具操作性和可实施性的要求。《指引》第三条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数据知识产权工作,并特别提示数据资源持有企业、数据加工使用企业、数据产品经营企业等相关企业可参照本指引进行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王正志表示,“知识无形、产权有价,知识产权保护天然服务于市场主体,能有效激发相关企业的创新。这也是北京发布《指引》的重要特点。”他指出,由于数据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可以被无限制地复制和传播,因此如何保护数据安全、防止数据盗用滥用面临着多重挑战。因此,《指引》特别强调了数据安全与合规,这也是当前数字经济时代下业界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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