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财政部金融司与青海省有关部门进行座谈,针对今年“两会”期间,青海省代表团提交的《关于加大对青海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财政补贴力度的建议》议案进行调研。财政部金融司副司长张天强一行、部分在青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及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农村信用联社、农发行省分行、青海保监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近年来,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下,青海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特别是2012年中央财政将青海省马铃薯纳入补贴范围,并将能繁母猪补贴比率由原来的40%提高至50%,有效缓解了地方财政补贴压力,促进了青海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快速发展。2012年前10个月青海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767.9万元,承担风险责任总额达到14.73亿元,己决赔款5142.4万元。
由于中央财政补贴险种范围相对较小、补贴比例相对较低、地方财政困难、省内试点范围局限等原因,青海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展不够顺利,目前的财政配套资金规模无法满足今后大规模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际需要。为落实“支农惠农富农”重要国策,特别是将国家对藏区农牧业发展政策落到实处,青海省参加“两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议案中提出三项建议:一是扩大中央财政补贴的范围,将与青海省农牧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蚕豆、温棚以及公益林为主的林业保险纳入补贴范围。二是比照西藏、新疆等省区,提高青海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财政补贴比例并免除部分贫困地区财政配套资金。三是通过财政向保险经营机构补贴差额的形式,提高农牧民参保及保险经营机构承保的积极性。
座谈中,与会者围绕青海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中央财政帮助解决的问题畅所欲言。张天强表示,将把大家的意见、建议带回去,认真研究办理代表议案,进一步完善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扶持政策。
保险就是人们不可或缺的部分,保险的强大保障作用,之于人们,不仅仅可以当人们受到损失时,偿还人们的经济,还可以对人们的生命财产起到强大的补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