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后,今年2月,内蒙古食安办又召开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截至目前,内蒙古呼和浩特、巴彦淖尔和赤峰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地区工作进展顺利。
呼和浩特市主动深入企业宣传试点工作,协助业务承办的保险机构解读相关保险合同条款,安排双方洽谈,产品对接。加强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巴彦淖尔市以学校食堂为突破口进行试点,逐步带动企业参加,第一时间为企业单位提交参加试点工作建议书,方便了解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印刷了1万份宣传卡片发放到社会和企业。加强保险业务知识的培训,细化理赔条款,采取点线结合方法,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目前10家试点企业全部参加了投保。
赤峰市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列入旗县区政府目标考核责任书中,选择1-2个旗县学校食堂进行“先行先试”。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全市制定统一宣传模式、统一宣传标语,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宣传。
食品安全责任险对相关法律依赖程度相当强,而我国尚未建立食品安全责任险法律、法规体系。建议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条例,以立法形式强制保障实施。同时,借鉴日、美等国经验,适时设立食品安全责任险风险管理机构,在保监会成立专门食品安全责任险管理部门,统筹全国食品安全责任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