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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再保险的种类与安排方式(三)

2014-09-18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再保险的种类、内容及其特点是什么?答:再保险勒不会存在于保险标的和保险人之间、 再保险是保险人为了减少风险、与实力强的保险人共同分担的一种方式、<br />问:保险学 作业 3答:说的不全、可以去保险网上面查找所有你想要的都在上面<br />问:再保险业务有哪些分类答:再保险的含义是一个保险公司A为另一个保险公司B提供风险担保,即B公司的产品风险进一步的分散转移到A公司,最终的风险由A、B两家公司承担,业务分类包括所有的保险分类,就很多了,如寿险、财险、责任险、农业险等等。<br />

  (二) 合同再保险

  合同再保险也称固定再保险、义务再保险, 是再保险安排最主要的方式, 是由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事先签订再保险合同, 约定分保业务范围、条件、额度、费用等,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期内, 对于约定的业务, 原保险人必须按约定的条件分出, 再保险人也必须按约定的条件接受, 双方无需逐笔洽谈, 也不能对分保业务进行选择。合同再保险具有长期性、连续性和自动性, 对于约定分保的业务, 原保险人无需逐笔办理再保险, 从而简化了分保手续, 提高了分保效率。同时, 通过合同再保险, 分保双方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这一方面使原保险人能及时分散风险, 从而增强了原保险人的承保能力; 另一方面也使再保险人获得了稳定的业务来源。因此, 目前国际再保险市场广泛采用这种方式安排再保险公司对其火险业务制定的再保险规划如下:

  (1) 对单一危险单位的火险再保险规划为: 自留额为 20 万; 第一溢额为 8 线; 第二溢额为 6 线; 第三溢额为 5 线; 对超出此合同分保限额的另安排临时分保。

  (2) 对一次事故的积累责任安排有三层的事故超赔再保险: 第一层为超过 40 万以后的60 万; 第二层为超过 100 万以后的 100 万; 第三层为超过 200 万以后的 200 万。 (单位: 美元)

  如果发生一次大火, 造成 A、B、C 三个危险单位发生部分损失。三个危险单位的保额分别为 40 万、280 万、400 万, 损失金额分别为 75 万、200 万、240 万。

  请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责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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