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讨论的都是传统意义上的再保险,即再保险人承担合同规定的、超过预期的损失和费用的风险,即承保风险。再保险人对给付保险金的时间也做一个预期,假如保险金的实际给付比预期的时间要早,再保险人将损失一部分现金流,这样将导致投资收入的损失。由于持有资金的时间短于预计时间所引起的投资收入损失的可能称之为时间风险。再保险人还要对保费收入在赔偿损失前的投资收益做一个预测。由于投资收益低于预计收益带来的风险称之为投资风险。对于传统的再保险,再保险人需承担以上的三种风险,见图 2 3 - 5所示:
融资再保险(financial reinsurance)与传统再保险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融资再保险明确区分了传统的三种风险(承保风险、时间风险、投资风险 ),并在合同中限制了一种或一种以上风险的出现。这样,一般来说再保险人只承担一小部分风险或基本上不承担什么风险。
从历史上看,追溯性再保险(或称回溯性再保险)(retrospective reinsurance)是一种融资再保险,它是一种对过去已发生的损失进行承保的保险设计。融资再保险主要有两种:①时间和距离融资再保险;②赔款责任交换再保险。这两类业务都是在一定限额内将分出公司的已存在的损失转嫁到再保险人身上。
时间和距离分保合同(time and distance contract )的功能举例说明如下( B u n n e r, 1 9 9 5 ):假设某一原保险人需要减少其风险责任中的溢额部分 (超出其承保能力的部分),因而决定将赔款准备金中的100 000英镑(没有贴现时的总额 )分给再保险人。假设其真实损失将在未来五年内平均赔付,因而100 000英镑的赔款准备金其现值共计为 86 590英镑(假定年贴现率为5 % ),这样,分出公司只需要向再保险人支付 86 590英镑的再保险费以及其他杂项费用和一般管理费用,就可以满足再保险人因为预计会有损失因而需要积累 100 000英镑的的赔款准备金的要求。在时间和距离分保合同中,再保险人依照一个给付计划向分出公司给付保险金。例如:对分出公司的已决赔款部分的保险金给付,每年最高限额为 20 000英镑,赔付期间为 5年。在本例中,再保险人承担了投资风险,即年投资收益率可能不会有 5 %这么高,但它并没有承担时间风险和承保风险。如果真实损失低于 100 000英镑,再保险人将会因为承保这笔再保险业务而获得承保收益。
在这种再保险设计中,原保险人可以通过将其赔款准备金的远期投资收入作即期换算,来增加原保险人的净收益。在本例中,原保险人净收益的增加是13 410英镑(即100 000英镑英镑)。
在美国,保险监管当局禁止使用这类有限风险转移合同,认为这种交易不是一项再保险业务。但是英国仍允许赔款准备金在规定的许可范围内进行贴现。
赔款责任转移再保险(loss portfolio transfer reinsurance)是原保险人将一组直接保险合同的全部赔款责任转让给再保险人。原保险代理人通过免去固定给付时间的赔款责任,时间风险完全转移到再保险人身上。由于在某些赔款责任转移再保险合同中,再保险人承担赔款准备金可能会增大的风险,因而甚至连一部分承保风险也转移给再保险人身上。但最近美国颁布的会计条例限制了这种做法。
在今天,融资再保险主要采取预期再保险 (prospective reinsurance)的方式,即转嫁的是原保险人承担的当前或在将来发生损失的风险,而并非是赔款责任转移再保险中的过去损失的风险(即追溯性再保险)。
再保险人依照不同的融资再保险合同承担不同程度的承保风险、时间风险和投资风险。
在图2 3 - 5中,这些风险越靠近图的左侧,其再保险合同越类似于融资再保险合同;越靠近右侧,再保险合同越类似于传统的再保险合同。融资再保险合同的一大优点就是其设计具有高度的弹性空间。使用一个附有利润分摊条款的长期融资再保险合同,就可以使再保险人分担承保风险。每年承保额的高峰和低谷趋于平缓,并且如果赔款记录相对比较有利的话,再保险的净成本会有所下降。在实际操作中,因为规定了单位赔款限额和总赔款限额,多数融资再保险合同能够承担大部分时间风险和投资风险,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承保风险。
如上例所示,一个融资再保险安排通常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下列特征:
再保险人的赔款风险是有限制的(如例中的每笔赔款限额 5000 000美元及总限额20 000 000 413美元);合同一般是长期的(本例中为五年),借以减缓年度间的损失结果;保费与利息应从保险金给付处贷记到帐户;
如果赔款记录比较有利,必须将利润分摊的应返还部分返还给分出公司 (本例中,保费和利息超出部分的9 0 %予以返回)。
现在,使用得最广泛的融资再保险方式之一是累计超额赔款再保险。与传统的累计超额赔款再保险不同,这种融资再保险方式可以将多个险种结合起来,共同运作达很多年。
据某权威所说:
有限风险(融资)再保险不同于大多数再保险,因为其损失超过保费的机会更小,并且即使是赔款保险金的给付超过了保费,再保险人可能遭受的损失也得到有效而周密的控制。从某种意义上讲,融资再保险合同下保费中的一大部分为原保险人自己的赔款提供了准备金,而再保险保费的余额只将风险的一小部分转嫁给了再保险人 (Elliott et al,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