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保险行业下发了《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在保险行业里首次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并对人身保险产品备案及保单利益演示等再度规范,引发广泛关注。
通知中首次提出的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将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来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
这一机制的建立,将使得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能够更加灵活地响应市场利率的变化,从而降低保险公司在低利率环境下的利差损风险。
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将调整为2.5%,而自10月1日起,分红型和万能型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上限将分别调整为2%和1.5%
这一调整意味着,未来保险产品的定价将更加贴近市场利率的变动,增强了行业的市场适应性和风险管理能力。
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一政策变动意味着未来购买的保险产品可能面临预定利率的下调,但同时也可能享受到更加合理的保险费用和更高质量的保险服务。特别是对于有长期资产配置需求的消费者,如养老金、教育金等,现在是抓住现有较高预定利率产品的好时机。
不过,消费者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也应仔细比较不同产品,理性分析自身的保障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避免盲目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