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明市卫计委主任包著彬介绍,2014年,三明市三级医院出院者医药费用平均为6806.75元,而福建省这方面的平均费用是11826.23元,其中三明市的药品费用只有1647.00元,而全省的平均药品费用为4586.72元。
在县二级医院,三明市的出院者医药费用平均只有3906.95元,而全省平均为4236.25元,其中三明市的药品费用只有787.45元,而全省平均1613.52元。
在基层一级医疗机构,三明市的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为607.79元,而全省平均为1390.19元,其中三明市的药品费用为278.04元,而全省平均达 655.43元。另外,三明市城乡居民在二级医院住院次均医药总费用自付费用部分仅1161元,城镇职工仅1405元。
据三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詹积富介绍,从2013年2月1日起,三明市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耗材)加成,实行县级以上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同时,实行药品限价采购改革。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均由市医管中心负责采购与费用结算。医院药款通过当月病人的医保基金对抵,多退少补。“医院只管‘点菜’,不管‘买单’,彻底切断了医院与药品(耗材)供应商之间的资金往来。”包著彬说。
医生的过度医疗让群众深恶痛绝。三明市严格控制人均次门诊费用和住院患者医药费用;明确普通门诊一次处方的限量,防止医生为拿回扣开“大处方”;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严格控制大检查,要求三级医院全年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控制在5.5%以内,二级医院控制在3.5%以内。
另外,我国推行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在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保证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构建基层药品采购新机制,取得了新突破,人民群众得到了明显实惠,各地也积累了丰富经验。但是,由于目前基层与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是“一个平台,两个办法”,医院药品招标与采购脱节,部分药品价格虚高不下,药品回扣、商业贿赂案件频发等问题仍比较突出,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改革和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