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不报的医药费该谁出?
保险公司不报的医药费应该由责任方进行偿付。如果是车祸,则一般由责任认定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工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报销工伤医疗费。
但是,对于超出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来承担不能报销的部分。
二.医药费怎么报销?
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医药费报销实行前台受理收件,后台审核,非现金的结算模式。此举既避免了参保人员长时间在窗口排队等待现象,也保障了参保人员的资金安全。
参保人员来中心报销时,只需将报销材料准备齐全,经收件登记后,医保中心组织人员进行后台审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报销审批手续后,将报销款汇入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2元/天,市级及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药品使用范围执行省规定的药物目录);
3.检查费(检查、化验等,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结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6.输血费(手术或抢救,每次住院最高限额500元);
7.材料费(每次住院最高限额2000元);
8.各种肿瘤患者的放、化疗及肾功能衰竭需要透析的门诊费用,视同住院费用进行补偿。
三.医保住院报销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在入院时请填写医保入院登记表并交回收费处,尽量不要在出院时才填写,否则会增加出院结算等待时间。
2.凭出院通知单到收费处办理出院清账手续,
3.到社保(或居委)报销(含外地医保),出院结账后,凭住院发票、出院证、费用清单到社保(或居委)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