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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9

2016-09-125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团体意外险保障内容1:《团体意外伤害条款》2:《... 答:也可能,有的险种只赔到七级,七级以下不赔。你可以看看你们的保险合同,团体险有一份主险合同在购买人那里。<br />问:团体险中《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2009版)》... 答:现在买的1-10级都得赔付,国家保险法强制规定。<br />问:太平用电无忧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什么意思 答:从产品名称看属于特种意外保险,指因为用点产生的事故损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具体以条款为准<br />
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太平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9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意外伤害医药费保险金 10万元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经医院进行必要治疗,我们按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意外伤害医药费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该次意外伤害医药费保险金之前已经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针对该次意外伤害医药费的补偿,我们对该次意外伤害医药费的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 100%进行给付。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该次意外伤害医药费保险金之前没有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针对该次意外伤害医药费的补偿,我们对该次意外伤害医药费的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费用按 80%进行给付。同一意外事故的最高医药费给付,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本项责任适用“补偿性原则对保险责任的限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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