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夏附加常青树智慧版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
投保年龄:28天-60周岁;
犹豫期:10天;
1、轻症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附加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
2、中症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的中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每种中症疾病只给付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中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附加合同的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两次为限。
3、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内(含第 90 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已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以下三项的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诊之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②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诊之日的已交保险费;
③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诊之日的现金价值。
4、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内(含第 90 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被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将按已交保险费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5、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自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同时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继续有效。
综上所述,华夏附加常青树智慧版重大疾病保险轻症、中症和重症都保障,还有轻症和中症疾病保费豁免,保障还是比较全面的。